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砌體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示例——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砌體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填寫說明——
【規(guī)范名稱及編號】《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03-2011)
【條文摘錄】
摘錄一:
3.0.20 砌體結構工程檢驗批的劃分應同時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所用材料類型及同類型材料的強度等級相同;
2 不超過250m3砌體;
3 主體結構砌體一個樓層(基礎砌體可按一個樓層計);填充墻砌體量少時可多個樓層合并。
摘錄二:
6.1一般規(guī)定
6.1.1 本章適用于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和輕骨料混凝土小型空 心砌塊(以下簡稱小砌塊)等砌體工程。
6.1.2 施工前,應按房屋設計圖編繪小砌塊平、立面排列圖,施工 中應按排塊圖施工。
6.1.3 施工采用的小砌塊的產品齡期不應小于28d。
6.1.4 砌筑小砌塊時,應清除表面污物、剔除外觀質量不合格的小 砌塊。
6.1.5 砌筑小砌塊砌體,宜選用專用小砌塊砌筑砂漿。
6.1.6 底層室內地面以下或防潮層以下的砌體,應采用強度等級不 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灌實小砌塊的孔洞。
6.1.7 砌筑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砌體,不需對小砌塊澆水濕潤 ,如遇天氣干燥炎熱,宜在砌筑前對其噴水濕潤;對輕骨料混凝土小 砌塊,應提前澆水濕潤,塊體的相對含水率宜為40%~50%。雨天及小 砌塊表面有浮水時,不得施工。
6.1.8 承重墻體使用的小砌塊應完整、無缺損、無裂縫。
6.1.9 小砌塊墻體應對孔對孔、肋對肋有錯縫搭砌。單排孔小砌塊 的搭接長度應為塊體長度的1/2;多排孔小砌塊的搭接長度可適當調整 ,但不宜小于砌塊長度的1/3,且不應小于90mm。墻體的個別部位不能 滿足上述要求時,應在灰縫中設置拉結鋼筋或鋼筋網片,但豎向通縫 仍不得超過兩皮小砌塊。
6.1.10 小砌塊應將生產時的底面朝上反砌于墻上。
6.1.11 小砌塊墻體宜逐塊坐(鋪)漿砌筑。
6.1.12 在散熱器、廚房和衛(wèi)生間等設備的卡具安裝處砌筑的小砌塊 ,宜在施工前用強度等級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將其孔洞灌實 。
6.1.13 每步架墻(柱)砌筑完后,應隨即刮平墻體灰縫。
6.1.14 芯柱處水上砌塊墻體砌筑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每一樓層芯柱處第一皮砌塊應采用開口小砌塊;
2 砌筑時應隨砌隨清除小砌塊孔內的毛邊,并將灰縫中擠出的砂 漿刮凈。
6.1.15 芯柱混凝土宜選用專用小砌塊灌孔混凝土。澆筑芯柱混凝 土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每次連續(xù)澆筑的高度宜為半個樓層,但不應大于1.8m;
2 澆筑芯柱混凝土時,砌筑砂漿強度應大于1MPa;
3 清除孔內掉落的砂漿等雜物,并用水沖淋孔壁;
4 澆筑芯柱混凝土前,應先注入適量與芯柱混凝土相同的去石砂 漿;
5 每澆筑400mm~500mm高度搗實一次,或邊澆筑邊搗實。
6.1.16 小砌塊復合夾心墻的砌筑應符合本規(guī)范第5.1.14條的規(guī)定。
6.2主控項目
6.2.1 小砌塊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漿的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抽檢數量: 每一生產廠家,每1萬塊小砌塊為一驗收批,不足1萬塊 按一批計,抽檢數量為1組;用于多層以上建筑的基礎和底層的小砌塊 抽檢數量不應少于2組。砂漿試塊的抽檢數量應執(zhí)行本規(guī)范第4.0.12條 的有關規(guī)定。
檢驗方法: 檢查小砌塊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漿試塊試驗報告。
6.2.2 砌體水平灰縫和豎向灰縫的砂漿飽滿度,按凈面積計算不得 低于90%。
抽檢數量: 每檢驗批抽查不應少于5處。
檢驗方法: :用專用百格網檢測小砌塊與砂漿粘結痕跡,每處檢測3 塊小砌塊,取其平均值。
6.2.3 墻體轉角處和縱橫墻交接處應同時砌筑。臨時間斷處應砌成 斜搓,斜搓水平投影長度不應小于斜槎高度。施工洞口可預留直槎, 但在洞口砌筑和補砌時,應在直槎上下搭砌的小砌塊孔洞內用強度等 級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灌實。
抽檢數量: 每檢驗批抽查不應少于5處。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
6.2.4 小砌塊砌體的芯柱在樓蓋處應貫通,不得削弱芯柱截面尺寸 ;芯柱混凝土不得漏灌。
抽檢數量: 每檢驗批抽查不應少于5處。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