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砌體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填寫范例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塊砌體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填寫說明
主控項目
1.小砌塊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漿的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抽檢數量按第6.2.1條執行。砂漿試塊的抽檢數量應按第4.0.12條執行。
檢驗方法:檢查小砌塊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漿試塊試驗報告。
2.砌體水平灰縫和豎向灰縫的砂漿飽滿度,按凈面積計算不得低于90%。
抽檢數量:每檢驗批抽查不應少于5處。
檢驗方法:用專用百格網檢測小砌塊與砂漿粘結痕跡,每處檢測3塊小砌塊,取其平均值。
3.墻體轉角處和縱橫墻交接處應同時砌筑。臨時間斷處應砌成斜搓,斜搓水平投影長度不應小于斜槎高度。施工洞口可預留直槎,但在洞口砌筑和補砌時,應在直槎上下搭砌的小砌塊孔洞內用強度等級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灌實。
抽檢數量:每檢驗批抽查不應少于5處。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4.小砌塊砌體的芯柱在樓蓋處應貫通,不得削弱芯柱截面尺寸;芯柱混凝土不得漏灌。
抽檢數量:每檢驗批抽查不應少于5處。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一般項目
1.砌體的水平灰縫厚度和豎向灰縫寬度宜為10mm,但不應大于12mm,也不應小于8mm。
抽檢數量:每檢驗批抽查不應少于5處。
抽檢方法:水平灰縫用尺量5皮小砌塊的高度折算;豎向灰縫寬度用尺量2m砌體長度折算。
2.小砌塊砌體尺寸、位置的允許偏差應按下表執行。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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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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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許偏差(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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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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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檢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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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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軸線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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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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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經緯儀和尺或用其他測量儀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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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墻、柱全數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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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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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墻、柱頂面標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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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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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準儀和尺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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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小于5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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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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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面
垂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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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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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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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m托線板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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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小于5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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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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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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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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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經緯儀、吊線和尺或其他測量儀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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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墻全部陽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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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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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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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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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
平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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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墻、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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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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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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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小于5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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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水墻、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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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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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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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灰縫平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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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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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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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5m線和尺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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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小于5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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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水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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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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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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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窗洞口高、寬(后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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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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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尺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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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小于5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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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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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墻下下窗口偏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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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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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底層窗口為準,用經緯儀或吊線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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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小于5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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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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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墻游丁走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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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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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每層第一皮磚為準,用吊線和尺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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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小于5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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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前,應由施工單位制定分項工程和檢驗批的劃分方案,并由監理單位審核。檢驗批抽樣樣本應隨機抽取,滿足分布均勻、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抽樣數量應符合有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