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1.5.5 板塊面層鋪設工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
9.6 板塊面層鋪設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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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1??本節適用于磚面層、大理石和花崗巖面層、預制板塊面層、料石面層、塑料板面層、活動地板面層、金屬板面層等板塊地面面層鋪設工程。
檢查數量 ?同本標準第9.5.1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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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主控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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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 ?各種面層所用板塊產品應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9.6.3 ?面層與下一層應結合(粘接)牢固,無空鼓(脫膠)。
檢驗方法 ?用小錘輕擊檢查。
注:單塊磚(板)塊邊角允許有局部空鼓,但每自然間或標準間的空鼓板塊不應超過總數的5%。
(II)一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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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 ?板塊面層鋪設工程表面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磚面層
面層表面應潔凈、圖案清晰,色澤、深淺應一致,接縫應平整,周邊應順直。板塊應無裂紋、掉角和缺楞等缺陷。
2 ?大理石面層和花崗石面層
面層表面應潔凈、平整、無磨痕,且應圖案清晰,色澤一致,接縫均勻,周邊順直,鑲嵌正確,板塊應無裂紋、掉角、缺棱等缺陷。
3 ?預制板塊面層
面層表面應無裂縫、掉角、翹曲等明顯缺陷。
4??料石面層
面層應組砌合理,無十字縫;塊石面層石料縫隙應相互錯開,通縫不應超過兩塊石料。
5 ?塑料板面層
面層表面應潔凈,圖案清晰,色澤一致,接縫應嚴密、美觀。拼縫處的圖案、花紋應吻合,無膠痕;與柱、墻邊交接應嚴密,陰陽角收邊應方正。
6 ?活動地板面層
面層應排列整齊、表面潔凈、色澤一致、接縫均勻、周邊順直。
7 ?金屬板面層
面層表面應無裂痕、刮傷、刮痕、翹曲等外觀質量缺陷。
檢驗方法 ?觀察檢查。
9.6.5 ?面層表面的坡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倒泛水、無積水;與地漏、管道結合處應嚴密牢固,無滲漏。
檢驗方法 ?觀察、潑水或用坡度尺及蓄水檢查。
9.6.6 ?踢腳線表面應潔凈,與柱、墻面的結合應牢固。踢腳線高度及出柱、墻厚度應符合設計要求,且均勻一致。
檢驗方法 ?觀察和用小錘輕擊及鋼尺檢查。
9.6.7 ?樓梯、臺階踏步的寬度、高度應符合設計要求。踏步板塊的縫隙寬度應一致;樓層梯段相鄰踏步高度差不應大于10mm;每踏步兩端寬度差不應大于10mm,旋轉樓梯梯段的每踏步兩端寬度的允許偏差不應大于5mm。 踏步面層應做防滑處理,齒角應整齊,防滑條應順直、牢固。
檢驗方法 ?觀察和用鋼尺檢查。
9.6.8 ?板塊面層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9.6.8的規定。
表 9.6.8 ?板塊面層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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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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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允許偏差(mm)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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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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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錦磚面層、高級水磨石板陶
瓷地磚面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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缸磚面層
|
水泥花磚面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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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磨石板塊面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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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石面層、
花崗石面層、
人造石面層、
金屬板面層
|
塑料板面層
|
水泥混凝土板塊面層
|
碎拼大理石、碎拼花崗石面層
|
活動地板面層
|
條石面層
|
塊石面層
|
1
|
表面平整度
|
2.0
|
4.0
|
3.0
|
3.0
|
1.0
|
2.0
|
4.0
|
3.0
|
2.0
|
1.0
|
10
|
用2m靠尺和
楔形塞尺檢查
|
2
|
縫格平直
|
3.0
|
3.0
|
3.0
|
3.0
|
2.0
|
3.0
|
3.0
|
—
|
2.5
|
8.0
|
8.0
|
拉5m線和用
鋼尺檢查
|
3
|
接縫高度差
|
0.5
|
1.5
|
0.5
|
1.0
|
0.5
|
0.5
|
1.5
|
—
|
0.4
|
2.0
|
—
|
用鋼尺和楔
形塞尺檢查
|
4
|
踢腳線上口平直
|
3.0
|
4.0
|
—
|
4.0
|
1.0
|
2.0
|
4.0
|
1.0
|
—
|
—
|
—
|
拉5m線和用
鋼尺檢查
|
5
|
板塊間隙寬度
|
2.0
|
2.0
|
2.0
|
2.0
|
1.0
|
—
|
6.0
|
—
|
0.3
|
5.0
|
—
|
用鋼尺檢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