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蔽工程驗收流程
(1)隱蔽工程開工前,應由項目部負責對其所用材料進行檢驗,檢驗內容包括:廠家提供的材質證明、外觀檢查、抽樣試驗以及項目部進行的復檢報告,檢驗結果均合格后方可進行施工。
(2)隱蔽工序施工應在監理人員、項目總工、專職質檢員的監督下進行,重要基礎如灌注樁基礎必須有設計單位在場,隱蔽工序施工應嚴格按規程、規范及作業指導書進行施工。
(3)隱蔽工序施工完畢后,必須經施工負責人自檢合格后填寫施工記錄,由班長、質檢員、技術員、檢查人確認合格后簽字,再由現場監理員確認合格后簽字。
(4)施工隊檢驗合格后,由施工隊施工負責人在《隱蔽工程驗收簽證單》上簽字并報項目部檢驗。
(5)項目部對隱蔽工程進行抽查,并檢查施工記錄,確認合格后在《隱蔽工程驗收簽證單》上簽證,并報監理公司工程監理部檢驗。
(6)監理公司對隱蔽工程進行現場抽查,并檢查施工記錄和材料質量證明資料,確認合格后在《隱蔽工程驗收簽證單》上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