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權的期限:發明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10年。均自申請日起計算。P23
2.注冊商標有效期10年。P23
3.保證合同中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P31
4.工程一切險的保險期限:可遲于保險明細列表中列明的生效日,但不得遲于其列明的終止日。(如何理解?)P37
5.施工許可證的管理:P49
①應自領取許可證3個月內開工;
②可延期2次,每次不超過3個月,即最遲應在領證后9個月內開工。
③因故中止施工的,中止之日起1個月內,建設單位向發證機關報告……
④恢復施工履行的手續:中止不滿一年的,應向發證機關報告;中止滿1年的,報告且需核驗許可證。
6.因故不能按期開工超過6個月的,需重新辦理開工報告。P50
7.建筑施工企業的資質證書有效期5年,需其有效期的,應在屆滿前60日辦理。P56
8.注冊建造師的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有效期3年,需延期的,應在屆滿前30日申請。P66
9.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3年,需延期的,應在屆滿前3個月辦理。P197
10.注冊建造師的繼續教育學時:60+60X,X為注冊的專業個數。P67
11.招投標過程中有關的時間:
①出售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的時間:5日。
②出售招標文件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日的時間:20日。
③招標人對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的修改,應在提交投標文件(提交資格預審文件)截止日之前至少:15日(3日)。
④投標有效期(投標保證金有效期)的開始時間: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
⑤投標保證金有效期和投標有效期一致。
⑥招標人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提交招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的時間:確定中標人之日起15日。
⑦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時間: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0日內。
⑧招標人退還投標人的投標保證金的時間:皆自……之日起5日內。
⑨確定中標人后需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12.建筑市場誠信行為的公布:P103
①不良行為:一般公布期為6個月~3年,經批準可縮短,但不得少于3個月。
②良好行為:公布期一般為3年。
③《招投標違法行為……》規定,招投標違法行為公告期限為6個月。
13.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期限為6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P112
14.可撤銷合同中,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期限:在知道或應該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1年內行使。P121
15.試用期的長短:不超過1個月(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一年);不超過2個月(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不超過6個月(3年以上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的情形(合同期限3個月以下或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P127
16.失業保險金領取最長不超過24個月。
17.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1年,從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或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計算。P143
18.在城市市區范圍內,施工過程中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申報該工程的項目名稱、施工場所和期限、可能產生的噪聲值以及所采取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的情況。P168
19.建筑企業要對新員工進行至少32學時的安全培訓,每年至少進行20學時再培訓。P209
20因工傷醫療需停工留薪的,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P226
21.事故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需補報:P237
①一般的,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人數變化的要及時補報;
②交通事故、火災,自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人數變化的,要及時補報。
22.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的時限:一般情況60日提交事故調查報告;特殊情況下由負責事故調查的人民政府批準可最多延長不超過60日。P239
23.相關政府收到事故調查報告后的批復時限:重大、較大、一般事故,自收到事故調查報告之日起15日內做出批復;特大事故30日之內作出批復,特殊情況下最多可延長30日。
24.依法批準開工報告的工程,建設單位應自開工報告批準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門備案。
注:備案時間的考核,法規考試一律選15日內備案。P243、P244、P279、P285
25.隱蔽工程驗收,應提前48小時通知監理。P264
需旁站監理的,應提前24小時通知監理。(施工管理)
26.《檔案法》規定,建設單位在工程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必須向城建檔案館移交一套符合規定的工程檔案。P279
27.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后6個月內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P279
28.需進行試生產的項目,建設單位自項目投入試生產之日起3個月內,向相關部門申請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P280
29.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結算資料之日起的竣工結算審查期限:P283
①500萬以下,20天內審查完畢;
②500~2000萬,30天;
③2000~50000萬,45天;
④5000萬以上,60天;
⑤項目總結算在最后一個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確認后15天內匯總,送發包人后30天內審查完畢。
30.缺陷責任期: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規定期限進行竣工驗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報告90天后,工程自動進入缺陷責任期。P289
31.民事訴訟(仲裁)的執行程序:申請執行期間為2年。從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間最后1日起計算。P318、P326
32.查封扣押期限:一般不得超過30日;經批準,可延長30日。P333
33.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知道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復議機關60日作出決定。P335
34.申請行政訴訟的期限:P337
①直接提起行政訴訟:知道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
②經復議后再申請行政訴訟的:
A.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申請人收到行政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起訴;
B.復議機關在復議期限內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自復議期屆滿之日起15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