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布線系統調試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示例—— 綜合布線系統調試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填寫說明—— 【規范名稱及編號】《智能建筑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339-2013) 【條文摘錄】 8 綜合布線系統 8.0.1 綜合布線系統檢測應包括電驢系統和光纜系統的性能測試,且電纜系統測試項目應根據布線信道或鏈路的設計等級和布線系統的類別要求確定。 8.0.2 綜合布線系統測試方法應按現行國家標準《綜合布線系統工程驗收規范》GB 50312的規定執行。 8.0.3 綜合布線系統檢測單項合格判定應匼下列規定: 1 一個及以上被測項目的技術參數測試結果不合格的,該項目應判為不合格,某一被測項目的檢測結果與相應規定差值在儀表準確范圍內的,該被測項目應判為合格; 2 采用4對對絞電纜作為水平電纜或主干電纜,所組成的鏈路或信道有一項及以上指標測試結果不合格的,該鏈路或信道應判為不合格; 3 主干布線大對數電纜中按4對對絞線對組成的鏈路一項及以上測試指標不合格的,該線對應判為不合格; 4 光纖鏈路或信道測試結果不滿足設計要求的,該光纖鏈路或信道應判為不合格; 5 未通過檢測的鏈路或信道應在修復后復檢。 8.0.4 綜合布線系統檢測的綜合合格判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對絞電纜布線全部檢測時,無法修復的...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