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歷史文化保護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進一步加強我國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工作,結合2017年至2018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對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工作評估檢查結果,經國務院批準同意,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下發《關于部分保護不力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通報》,對山東省聊城市、山西省大同市、河南省洛陽市、陜西省韓城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5個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保護不力的城市予以通報批評。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于2017年至2018年對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和中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工作開展評估檢查。通過評估檢查發現,在保護工作方面有5個城市存在突出問題。山東省聊城市在古城內大規模拆建并進行房地產開發;山西省大同市在古城內拆真建假;河南省洛陽市在歷史文化街區違反規劃大拆大建;陜西省韓城市在古城內成片拆建、破壞山水環境;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搬空歷史文化街區居民后,街區長期空置。這些行為致使名城文化遺存遭到嚴重破壞,名城歷史文化價值受到嚴重影響。經研究并報國務院批準,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決定對上述城市予以通報批評,要求上述城市人民政府立即梳理名城保護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開展整改工作。通報明確,各地整改情況應于2019年5月31日前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對于整改不到位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文物局將提請國務院撤銷其國家歷史...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