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土攪拌樁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表格范例—— 水泥土攪拌樁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填寫說明——7 基坑支護工程 7.1 一般規定7.1.1 基坑支護結構施工前應對放線尺寸進行校核,施工過程中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復核各項施工參數,施工完成后宜在一定養護期后進行質量驗收。7.1.2 圍護結構施工完成后的質量驗收應在基坑開挖前進行,支錨結構的質量驗收應在對應的分層土方開挖前進行,驗收內容應包括質量和強度檢驗、構件的幾何尺寸、位置偏差及平整度等。7.1.3 基坑開挖過程中,應根據分區分層開挖情況及時對基坑開挖面的圍護墻表觀質量,支護結構的變形、滲漏水情況以及支撐豎向支承構件的垂直度偏差等項目進行檢查。7.1.4 除強度或承載力等主控項目外,其他項目應按檢驗批抽取。7.1.5 基坑支護工程驗收應以保證支護結構安全和周圍環境安全為前提。7.8 重力式水泥土墻7.8.1 水泥土攪拌樁施工前應檢查水泥及摻合料的質量、攪拌樁機性能及計量設備完好程度。7.8.2 水泥土攪拌樁的樁身強度應滿足設計要求,強度檢測宜采用鉆芯法。取芯數量不宜少于總樁數的1%,且不得少于6根。7.8.3 基坑開挖期間應對開挖面樁身外觀質量以及樁身滲漏水等情況進行質量檢查。7.8.4 水泥土攪拌樁成樁施工期間和施工完成后質量檢驗應符合表7.8.4的規定。...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