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日北京市建委官網發布《關于對北京市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開展全面排查的通知》,全面排查工作遵循“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原則,堅持實事求是,不徇私情,從嚴查處,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 注冊異常人員名單于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并將整改報告以書面形式報各排查牽頭單位。逾期仍未改正的,按“掛證”行為處理;§ § 對符合》(建辦市函〔2019〕92號)文件規定中不認定為“掛證”的人員,應將其一并列入整改報告中,并附加蓋現注冊單位公章的書面證明材料;§ 對“掛證”問題突出單位的處理方式: § 對其參建項目主要管理技術人員到崗履職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依規處理;§ § 對其違規使用“掛證”人員的行為予以通報,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向社會公布;§ § 對其申請企業資質延續、增項、升級等有關事項進行重點審查;§ § 對責令限期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啟動企業資質動態排查;§ § 對排查后不符合相應資質標準且逾期不改的,依法撤回企業相應資質;§ 對排查中被標注為注冊狀態異常的人員: § 提請上級注冊許可機關依法依規撤銷其注冊許可,自撤銷注冊之日起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 § 記入不良行為記錄并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向社會公布,在其重新申請注冊許可時進行重點審查;§ 通知原文: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