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注漿、后注漿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填表說明: 【規范名稱及編號】《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8-2011)【條文摘錄】摘錄一:3.0.13 地下防水工程的分項工程檢驗批和抽樣檢驗數量應符合下列規定:1 主體結構防水工程和細部構造防水工程應按結構層、變形縫或后澆帶等施工段劃分檢驗批;2 特殊施工法結構防水工程應按隧道區間、變形縫等施工段劃分檢驗批;3 排水工程和注漿工程應各為一個檢驗批;4 各檢驗批的抽樣檢驗數量:細部構造應為全數檢查,其他均應符合本規范的規定。摘錄二:8.1.1 預注漿適用于工程開挖前預計涌水量較大的地段或軟弱地層;后注漿法適用于工程開挖后處理圍巖滲漏及初期壁后空隙回填。8.1.2 注漿材料應符合下列規定:1 具有較好的可注性;2 具有固結收縮小,良好的粘結性、抗滲性、耐久性和化學穩定性;3 低毒并對環境污染小;4 注漿工藝簡單,施工操作方便,安全可靠。8.1.3 在砂卵石層中宜采用滲透注漿法;在黏土層中宜采用劈裂注漿法;在淤泥質軟土中宜采用高壓噴射注漿法。8.1.4 注漿漿液應符合下列規定:1 預注漿宜采用水泥漿液、黏土水泥漿液或化學漿液;2 后注漿宜采用水泥漿液、水泥砂漿或摻有石灰、黏土膨潤土、粉煤灰的水泥漿液;3 注漿漿液配合比應經現場試驗確定。8.1.5 注漿過程控制應符合下列規定:1 根據工程地質、注漿目的等控制注漿壓力和注漿量;2 ...閱讀全文